江苏省司法厅 图片新闻 盐城以“四全机制”优化法律援助供给


为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法、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解决基层法律援助服务供给不足、覆盖范围偏窄、质量不高和便民措施不健全等问题,盐城市司法局探索“四全机制”优化法律援助供给,全力打造“服务全天候、援助全覆盖、监督全过程、保障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模式,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

以站点建设为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全天候”服务网络。在传统重点民生部门单位和劳动就业市场、新业态从业人员驿站等法律服务需求量较大的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市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设立“农民工直通车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射阳县设立“货车司机”新业态法律援助驿站;围绕服务“新质生产力”,在盐城东山精密产业园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滨海医药产业园设立“滨企无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2022年以来,全市先后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96个,提升改造44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以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社会法律援助组织和乡镇(街道)、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补充服务网络。

以便民惠民为要,形成“帮办代办、协调对接”的法律援助“全覆盖”服务体系。以“降槛扩面,全面覆盖”为目标,立足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开通“绿色通道”,努力实现从“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从“单一援助”向“综合帮扶”转变,不断擦亮盐城“法援惠民生”品牌名片。创新推行“管家式”帮办代办法律援助服务。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全覆盖试点,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规定(试行)》。与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探索“援裁对接”,提前介入劳动纠纷处置,融合调解、法律援助、仲裁等要素,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纠纷提供“套餐式”法律服务。

以案件质量为本,强化“规范流程、质量评估”法律援助的“全过程”监管机制。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定期了解案件进展情况,通过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动态跟踪办案过程。制定《盐城市法律援助质量跟踪管理办法》《盐城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范》《盐城市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办案人员自查、法援机构核查、同行评查”机制。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会,根据评估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以经费落实为基,建立“队伍专业、宣传到位”的法律援助“全方位”保障机制。主动协调,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援助律师及时收到案件办理补贴经费。实行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补贴发放模式,着力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规范工作人员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值班工作制度,印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指南》,定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加强队伍专业素质培养,建立法律援助人员资源库,推行“点援办案制”。加大法律援助公益普法宣传力度,针对重点群体、深入重点领域、利用重要节点,采取“每月一主题,月月有普法”宣传模式,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