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精装修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2.1.工作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招标文件内全部精装修内容、发包方因工程需要后续委托的其他工

程;

(2)精装修施工图纸深化及相关补充设计;

(3)统筹相关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各专业与装修相关的整合设计工作;

(4)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材料样品及施工样板/模型等,配合发包人工程师

及设计师确定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其费用在投标时须考虑并含在本次合同

总价内;

(5)工作范围内甲限已供材料、设备的安装,乙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安

装工作;

(6)根据发包人、总承包人、监理人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材料复

试,按要求对必检材料做到所有批次全部复试,复试费用及涉及的送检费用

(路费、邮费等)含在本次合同总价内;

(7)配合总承包人和发包人完成交付使用前的各项相关准备工作,并负责

移交到发包人;

(8)根据本说明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所有所需的资料、竣工图、维护手

册等;

(9)根据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提供材料及设备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证明

文件(包括材料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各安装单位(包括甲指分包单

位)产品合格证及资料的收集工作,并统一整理直至移交到发包人;

(10)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限内的维保工作;

(11)施工过程中持续性不间断清洁与最后直至对相关运营方移交前的室

内及公共区开荒及精保洁工作;

(12)竣工验收的隔音检测、空气质量检测、环境质量检测(按规范要求

及批次要求)等,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总价之内;

(13)隔声需满足国家标准、声学顾问提出的标准,以其中较高的要求为

准;

(14)投标人进场后,自行与总包协调水电接驳、费用事宜,水、电费用

投标人自理;

(15)招标人不提供办公、生活场地、场所,投标人在踏勘现场的基础上

自行考虑,做好住宿安排和落实安全管理要求,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

中。

2.2.工作内容

2.2.1.简述

按现行的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范,根据精装修图、建筑图、结构图、机电图、

幕墙施工图、景观施工图、建筑物理声学图、招标文件要求、现场实际状况和

承包人以往类似项目的成熟经验进行深化后,完成该区域内的所有精装修工

作,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乙供

材料及设备供应、安装、调试、保修工作。

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深化设计工作,相关设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不论其是否明确列出,深化设计不得改变施工图设计的建筑做法、功能、材料

等,不能超出施工图界定的施工范围。不得以深化设计作为索赔条件,增加费

用。

对于材料及工艺要求,若技术要求内部存在说法不一以及技术要求与设计

图纸存在不符处,均采用发包人认可的标准,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无论其是否明确列出。

承包人须完成本工程所需政府(包括消防主管部门)审批、验收,配合本

工程相关的其它政府审批、验收。

2.2.2.测量放线

须根据土建定位的基本点提供相关放线,放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放线内

容:地面完成面线、墙面完成面线、天花完成面线、造型完成面线、造型控制

线、机电末端点位线、开关面板以及洁具末端点位线,以及相关检查线,总承

包人和发包人有权要求提供相关的放线,但关于放线的内容增减将不再产生额

外费用,承包人在本次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标段内应每层保留基准控制标

高线,以便进行因标高线而产生的标高误差校核,此基准控制线保留至隐蔽工

程验收完成后。

2.2.3.二次结构

负责完成精装修范围内新增或调整(总包图纸外)的二次结构。

2.2.4.地面工程

按现行的国家、当地的有关规范及设计和发包人招标技术要求,完成包括

但不限于:

(1)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图、建筑图、结构图、机电图、幕墙施工

图、景观施工图、招标技术要求、现场现状、合同约定完成标段区域内所有的

地面工程。完成结构完成面至装饰完成面之间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地面找平、铺装、全部涉水房间地漏及排水沟槽等。

(2)石材乙供,承包人需按图纸及签字确认的二次深化排版尺寸进行各种

石材全过程的采购管理、驻场督造、现场接收、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磨

边、切割、表面处理、防护剂进行六面防护、防腐、防水处理、异型加工、工

厂排版、工厂试拼、包装